为持续推进幼教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太仓市备案制教师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太仓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22日至2006年1月24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以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人员须具有相应学位。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以大专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承诺在2027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科学历,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本科学历者,解除劳动合同。
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24年1月22日,太仓市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太仓市户籍。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不受户籍限制,可凭配偶或父母太仓市户籍报考。
(四)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五)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暂无者须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2024年太仓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7月24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④2024年7月2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条件如实申报,填写的信息、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在任一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2024年太仓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表》。
四、报名
(一)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1月24日9:00-16: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按照要求登录“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9880/syeduzksitepro/actions/home)参加注册并填报相关材料。
3.报名要求:
(1)信息录入:应聘者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
(2)照片上传:近期电子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130X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5KB以下。
(3)报名材料上传:应聘人员须同时将下列证书材料的扫描件或拍照件电子图片(格式为jpg,单个文件大小限制在2MB以下,要求清晰、位正)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
①户口簿与身份证件: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以户籍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②学历材料: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须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的可出具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研究生还需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含本科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归国留学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其他人员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教师资格证书: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上传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招聘平台下载)。
④其他证明材料:上传荣誉奖励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月22日—1月25日9:00-16:3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1月22日—1月25日9:00-17: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1月22日—1月25日9:00-17:30。
(三)笔试缴费时间
2024年1月26日(周五)9:00-17:00,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即报名成功。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有关要求
1.实行按岗招聘的办法。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选定岗位后,通过资格审核者,其考试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者应确保在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须及时登录“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3.报考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五、招聘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2月2日(周五),具体考试信息详见《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可于2024年1月30日12:00起在招聘信息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主要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课程改革等教育理论(占20%)和学科专业知识(占80%)。
3.笔试总分及合格分数线:笔试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笔试设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取得资格复审资格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考生可登录太仓市教育信息网(https://***)通知公告栏查阅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初定2024年2月4日(周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太仓市教育信息网通知公告栏发布的相关信息。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参加复审时应提供与网上报名材料一致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现场验核原件,收复印件。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在网报系统下载打印,签字确认)。
(2)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所在院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交《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3)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
(4)获国(境)外学历者,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书、在太仓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太仓的户籍证明。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单。取得面试资格者须按时领取面试通知单(不接受他人代领),逾期不予办理。经现场资格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初定2024年2月5日(周一),具体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形式及总分: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和教学基本功考核。面试总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场公布成绩。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总分(100%)=模拟上课(40%)+教学基本功考核(60%)。
(四)总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形式为笔试),取加试成绩高者。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太仓市教育信息网(https://***)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
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和考察
(一)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在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录取和聘用
(一)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各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太仓教育信息网(https://***)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选岗。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流程、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或不服从选岗工作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办理聘用。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订合同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初次就业的新教师见习期(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见习期(试用期)为6个月。见习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自谋职业。凡正式录用的教师必须遵守我市教职工流动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服务期不少于3年。被录用教师采用备案制管理模式,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薪资报酬参考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执行,按照规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企业年金。
八、纪律与监督
备案制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3531142。
九、解释
本《简章》由太仓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353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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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教育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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